九古置地广场酒店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9 信息来源: 字体【
  一、租赁标的

九古置地广场酒店招租。租赁期限为10年(含培育期)。第一、二年每平米月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20元/㎡/月,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月租金以上一年度月租金(不含培育期优惠)为基数逐年递增5%。租金按季度预付,每三个月为一期,承租方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的前15日将本周期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租赁标的培育期为 18 个月(以《进场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培育期第1-6个月为装修免租期,第7-18个月培育期月租金=第一、二年实际成交月租金×50%;培育期结束后第19-24个月的租金标准以第一、二年实际成交月租金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位于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新港城金福路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北侧,建筑面积为14260.3平方米(数据来源于漳州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实测报告),地上17层。租赁标的产权证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闽(2025)漳州古雷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91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期限2019年7月17日至2059年7月16日,土地用途为批发市场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2、实物现状

租赁标的房产现已完成封顶,暂未竣工验收。

3、资产明细清单

标的位置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新港城金福路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北侧
标的名称九古置地广场酒店项目
层数地上17层
标准层面积(㎡)822.5
总建筑面积(㎡)14260.3
装修程度毛坯

以上面积为大约数,租赁物建筑面积最终以产权证载明面积数为准。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二)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查验责任:租赁标的现已完成封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以毛坯状态交付,承租申请人须在竞租前实地查验并确认租赁标的状况(含位置、权属、房屋现状、规划及消防条件等)符合经营需求。参与竞租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租赁标的状况问题主张免责或拒绝履约,未充分查验所致风险由承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2、权属与用途说明:租赁标的产权方为漳州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雷置业有限公司,租赁标的土地用途为批发市场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闽(2025)漳州古雷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911号〕。租赁标的现已完成封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产权证尚未办理。承租申请人须自行承担用途限制风险,竞得后应按实际用途办理消防审批并承担费用,不得以审批问题拒绝履约。

3、装修与合规使用:承租方须确保装修及经营行为(含用电扩容或电力设施改造)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自行办理消防、施工、工商、环保等审批手续,并向供电部门申报用电改造,承担全部费用及审批风险。

4、租赁标的交付: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规定为准。

5、承租申请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6、承租申请人一旦递交了承租申请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出租方不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三、租赁用途

用于酒店、酒店配套及酒店相关附属商业经营,其中,酒店配套及酒店相关附属商业经营,总面积需1000㎡以上(不含1000㎡),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休闲、健身等。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高油烟等扰民行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化工产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承租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自2023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4、自2023年1月1日起与出租方及出租方上级集团公司不存在诉讼案件纠纷尚未判决或尚在执行的情况,承租申请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5、自2020年1月1日起有投资运营酒店项目经验(可为承租方及其控股公司、关联公司案例均可,需提供关联公司及股权关系证明)。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8、竞价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

五、需要承租申请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与承租申请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承租方须独立负责租赁标的消防审批及验收,并承担全部费用及审批风险,出租方仅配合提供物业现状资料,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方装修及经营行为(含用电扩容、电力设施改造等)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改造前需将方案提交出租方同意,并自行办理施工许可、环保、工商等相关审批手续,并向供电部门申报用电改造,承租方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审批手续办理风险,不得以此向出租方提出解除合同或索赔。

4、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以承租方名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作为装修监管账户,以便出租方对项目装修投入进行监管。

承租方应在装修账户开立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承诺装修款的30%转入装修监管账户中。装修期间(首期款到账起至酒店开业日止),承租方可使用装修监管账户中的装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计、装修施工等费用)。

5、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结构及周边环境设施。如因经营项目未能通过相关行政审批或验收而无法开展经营,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8、若承租申请人成交后,出租方发现承租方不符合上述要求及承诺的任一情况,若房屋租赁合同尚未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若租赁合同已签订,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各项履约保证金、租金、各项押金等费用。若本招租项目已投入装修或营业,承租方对本项目的装修等一切投入均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免责条件

(1)因政府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收储、拆迁、拆除、征收、征用或改造租赁物,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提前终止,因此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合同自相关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用公告)或出租方要求的搬迁时间终止,出租方不补偿承租方任何损失,产生的相关安置补偿费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在相关公告或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腾退房屋交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迟延腾退交还出租方房屋,若承租方未在相关公告或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腾退交还房屋给出租方,则出租方有权自行收回承租房屋,承租方遗留、存放在租赁场所内的货物或任何物品均视为承租方的拋弃物,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出租方还有权对承租方承租房屋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承租方同意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若承租方逾期腾退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承租方同意,在任何时间内非因出租方的原因直接引起租赁房屋的水、电停止供应或租赁物相关的任何公共设施停止运作,出租方免责。租赁房屋内的任何部分因通讯的失效、故障、暂停,或因有水、烟、火、有害气体或任何其他物质泄漏,或因遭受爆炸、盗窃、抢劫,或因其他外因造成损害的,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直接与造成损害的直接责任方交涉。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损坏或致使承租方遭受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本条第1款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承租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每月以30天计算)。

10、租赁期限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即自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进场确认书》之日开始计算。

11、项目培育期为 18 个月(自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起算),期间承租方仍需承担除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即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水、电、燃气、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实际发生费用,其中前6个月为装修免租期,后12个月培育期。

12、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标的。

13、车位使用:按照每个月50个地下车位*24小时*30天的免费停车时长给予承租方优惠,按月结算,超出免费停车时长,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相应停车费。

14、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九古置地广场酒店物业管理规约》。

六、竞价方式:综合评审。

七、招租公司:漳州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雷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159118871

八、代理机构: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fjcqjy.com

咨询电话:0591-87270630、87315305、87809323;

联系人:陈女士、吴女士、邓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九、交易规则及其他承租条件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十、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2月8日。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介绍信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领取《公开竞价文件》。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上午9:00。

漳州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雷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